2009年6月19日,勐海茶厂通过了国家级勐海县普洱茶种植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考核验收。
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由西双版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州茶办、州科技局、州农业局、省茶科所,并邀请省内有关专家组成项目考核验收组,对勐海茶厂承担的《国家级勐海县普洱茶种植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进行考核验收。专家组在听取项目负责人的汇报、审阅有关材料、现场查看和认真评议后,一致认为勐海茶厂基本完成了《项目任务书》规定的任务,且相关的技术经济指标达到标准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国家级勐海县普洱茶种植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位于勐海茶厂巴达基地,示范区的建设主要包括茶叶基地的建设和开发、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标准体系的建设、人员的培训、普洱茶加工工艺的研究和改造等内容,其中环境保护措施、农药使用管理、病虫害防治技术、茶鲜叶的收获与加工管理等制度的建立完善,管理人员及茶农的技术培训、先进适用设备的推广,普洱茶质量分等分级标准、普洱茶质量安全监督体系、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是示范区建设的重点,也是考核验收的重点。
2004年10月,勐海茶厂改制后,确定了“以质量为核心着力提升大益品牌形象”的经营战略目标,重点加强茶园基地建设,提高毛茶原料质量,并于2006年申报了《国家级勐海县普洱茶种植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同年5月获得了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批准,被列为第五批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I类增补项目。
在示范区的建设过程中,勐海茶厂严格参照现有国家、行业、省地方农业标准或普洱茶出口国的相关标准要求,在西双版纳州、勐海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指导下,制定和实施相关的管理制度,推行以“公司+基地+农户+标准”的经营模式,逐步推广普洱茶产前、产中、产后的标准化、规范化生产和流通。为提高茶叶生产、加工的标准化及质量水平,率先在全州茶叶行业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编制了《茶园种植标准》、《茶园管理标准》、《普洱茶原料加工技术及管理规范》、《低产茶园改造技术规范》4个企业标准,进一步加强先进茶叶科学技术的推广力度,保护生态环境,发展无公害茶叶生产。同时,勐海茶厂投资320多万元加强了示范区的建设与改造,新建了清洁环保的晒青阳光大棚、摊青房和杀青房,更新改造生产设施、设备,对低产茶园进行了有效改造,复垦茶园4755亩。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勐海茶厂完成示范茶园8800亩。
项目考核验收组一致认为,通过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的实施,勐海茶厂普洱茶清洁化、规范化、标准化生产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效益显著,对促进全州乃至全省普洱茶标准化生产将起到较好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