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家驹:普洱茶的六个无稽之谈
2014-11-24 10:30:00 来源:中国普洱茶网 作者:佚名 点击:0 投稿
中国普洱茶网讯:放眼普洱茶市场,尽是乌烟瘴气。浮躁的商业意识浑浊了历史,人们陷入一个又一个困惑之中,是茶叶的错?历史的错?还是人的错?多少年后,是是非非,终究会有了断!
大嘴邹家驹
茶界很多人把他骂得狗血淋头,甚至被边缘化。
刚开始琢磨关于普洱茶的问题,很多人就给记者推荐了邹家驹,都说此公在茶叶界绝对是个人物。
结果在网上一搜索,百度贴吧里头一条,就把他骂得狗血淋头:“遗臭万年”;“积点公德,好下地狱!”“还卖书,无耻!”一堆文革式语言让我对此人更有了兴趣。茶道讲的是以茶会友,茶道是修身养性之道,他干了什么让人如此刻骨仇恨?
以请教普洱茶的名义记者登门拜访。在茶苑大厦一间宽大得可以摆至少四张乒乓球桌的办公室里,见到了他:五十开外,笑起来颇有几分卡通形象。谈话中,请他来鉴定茶叶和请教茶经的人络绎不绝,不过我提到要采访他对于普洱茶产业的看法时,他却直摇头:“私下聊聊,咱们交个朋友,说什么都可以,正式采访,还是问别的专家吧。你看××,×××,×××,他们都是权威嘛,我给你他们的电话。”我激将,你都当茶叶协会秘书长了,还不算权威啊?他有几分牢骚地感慨:“我们就是个民间组织嘛。我说几句话,都已经惹了一身官司了。”
那场官司要从2004年说起。3月上旬,云南省茶叶协会组织了一次考察活动,目的是调查云南野生古茶树的生存状况。他们来到千家寨的一株树龄达2700年“茶树王”前,发现这株古茶树部分枝叶出现了枯萎现象。邹家驹认为这是茶树的自然生态被人为改变引起的,在考察后撰写了一篇《寻普洱茶之源》的文章,发表在当年4月1日的云南《都市时报》上。文章在介绍了云南省境内的野生古茶树的普遍生存情况时,提到了这株“茶树王”。文中这样写道:“……(这株茶树)是我们此行见到的最大的茶树,可惜有一半的枝条已经枯萎了。树脚有两道石埂和两块石碑,不远处还修有亭子。这些行为无疑严重破坏了周围的原始植被。据了解,这些都是中国台湾居民出资修建。还要求当地每年提供10公斤‘茶树王’的干茶从事商业活动。制作10公斤干茶需50公斤鲜叶,无疑,这对于一棵没有被驯化过的古茶树意味着死亡……90年代初,该‘茶树王’还生机勃勃、英俊潇洒,而现在却已老态龙钟,气息奄奄。”接下来《南风窗》记者尹鸿伟深入采访,5月16日在《南风窗》发表了《滇茶异象——上篇:‘独家’保护古茶树?》一文。报道中用近千字对茶树王枯萎的问题再度进行分析。该文明确点出了“天福”和李瑞河的名字。文中除引用邹家驹的质疑和指责,还通过云南农业大学一位教授的口明确指出:“建亭立碑的台湾商人害了这棵茶树。”文中同时引用了:“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的话:“台湾商人李瑞河答应的那点小钱至今大部分没有到位。”
这下李瑞河被激怒了,起诉邹家驹和尹鸿伟精神损失赔偿百万。2006年2月22日,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李瑞河及天福茶博物馆有限公司状告云南省茶叶协会会长邹家驹、云南《都市时报》报社和《南风窗》杂志社及其记者尹鸿伟名誉侵权的官司,做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邹家驹、云南都市时报社在《都市时报》公开向原告李瑞河、漳州天福茶博物馆有限公司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登报内容须经法院审核),同时赔偿李瑞河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20000元;被告南风窗杂志社同样要在《南风窗》杂志上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赔偿李瑞河20000元。被告均对判决结果不服,向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过一番努力,对尹鸿伟和《南风窗》的判决被取消,而邹家驹和《都市时报》依然被判要赔偿和公开道歉。
邹家驹的六个观点
后来我和他接触得多了,发现他惹麻烦的地方还不止于此。他发表的文章和以往接受采访的言论,一不留神就要动某些人的奶酪。作为云南茶叶协会的秘书长,要和各路神仙打交道,邹家驹说话显得相当不八面玲珑。下面是他几个主要的观点:
1.“越陈越香”不科学
很多茶商都把“越陈越香”作为宣传口号,这也成为普洱茶投资增值的主要依据,而邹家驹一贯坚持,普洱茶的存贮需要一定的条件,而且有陈化周期的限制,存放条件得当,只要几年时间口感就已经非常好了。随着时间推移,茶物质其实会衰减。比如故宫存茶,只能说由于特殊的存放环境,现在还能喝而已,最多说品味一些文化内涵,很难讲口感好到哪里去。“一直放下去,最后就成灰了,怎么会越陈越香呢”
2.不宜炒作“千年古树茶”
目前市面上老树茶被炒到了天价,邹家驹一直持反对态度,他认为市场盲目追捧老树茶除了制造概念,并无益处。固然,一些年代很久的老茶树,生命依然旺盛,茶叶品质优良,但茶树和任何生命一样都有生长,旺盛和衰退的周期,茶树也并不是越老茶叶品质越好。据说,一次某位前国家领导人向他询问:“茶树是不是越老越好?”他回答:“茶树我不好说,不过男人老了精子都没有了,茶树大概也有这个道理么。”该领导哈哈大笑。
3.野生茶树喝不得
很多商家炒作野生茶树的概念,把野茶卖到了天价。由于野生茶树不易采摘,人们往往砍树取茶。邹家驹指出,没有经过人工驯化的纯野生茶树,往往为了抵御虫害,叶中含有毒素,饮用风险很高,曾经发生过中毒事件。野生茶存在的意义只有两点:证明茶起源于云南;在茶树选种、育种上能找到可供利用的基因。除此外毫无意义。他在《野到何时》一文中大声疾呼:“一股妖气野风,正由外到内,蛊上惑下,席卷摧残着澜沧江两岸亘古相传下来的野生茶林。云南的茶树种质资源,正遭受一场前所未有的历史浩劫。”
4.盲目存茶可能血本无归
大约从2003年开始,一些炒家开始炒普洱陈茶。一些多年以前的老茶被炒到了天价,诱使很多人买茶为了存茶,期望以后升值,一些商家甚至宣传储存普洱“稳赚不赔”。邹家驹在众多场合发出警告。他指出,过去的普洱茶之所以能够卖天价,是因为过去没人把普洱茶当高级东西,所以今天存世非常有限,有炒作的题材。而如今,很多人都在家里大量存茶,今非夕比,未来价格拉升的空间估计有限。而且,令人忧虑的是,由于普洱茶价格今年暴涨,大量不宜存储的烘青、炒青茶和其他工艺加工的绿茶、红茶、外地茶也混了进来,压成饼,消费者难于鉴别,“这些掺有烘青、炒青的茶饼,干燥过程中出现高温,改变了茶叶中多酚类化合物的特性,结束了茶叶在某种意义上的生命,越存放越苦,只怕消费者投入精力,金钱最后成了一堆垃圾。”
5.所谓“干仓茶更好”是无稽之谈
近两年,个别台湾茶商炒作“干仓储存”概念,邹家驹指出,干仓储存违背基本原理,普洱茶的陈化过程来源于微生物的作用,没有水分是不可能的,炒作这种伪概念属于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6.生茶不是普洱
2003年颁布实行的《云南普洱茶地方标准》给了普洱茶一个准确而清晰的定义:“普洱茶是以云南省一定区域内的云南大叶种晒青毛茶为原料,经过后发酵加工成的散茶和紧压茶。”但随着普洱茶市场的热潮,有关部门又积极出台了《云南省普洱茶综合标准》,将普洱茶定义为:“普洱茶是云南特有的地理标志产品,以符合普洱茶产地环境条件的云南大叶种晒青茶为原料,按特定的加工工艺生产,具有独特品质特征的茶叶。”邹家驹认为,这种表述极不科学,何谓特定,说不清楚。后来甚至搞出一个“普洱茶生茶”的概念,也很违背专业常识。生茶没有经过人工发酵或者自然陈化,国际公认属于绿茶的范畴,这就像葡萄干和葡萄酒不是一种物质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