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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工商整治“四违法”规范茶叶标签

发布时间:2024-11-24 来源:茶知识: > 普洱茶 作者:chazhishi.com
导读: 为进一步规范茶叶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茶叶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近日,金安区工商局部署开展了以整治“四违法”为重点内容的茶叶标签标识规范和整治行动。 整治“四违法”:一是整治经营标签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违法行为。茶叶经营

  为进一步规范茶叶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茶叶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近日,金安区工商局部署开展了以整治“四违法”为重点内容的茶叶标签标识规范和整治行动。

  整治“四违法”:一是整治经营标签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违法行为。茶叶经营者销售的预包装茶叶标签应当标明茶叶名称、等级、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产品标准代号、生产许可证编号、贮存条件等内容。销售散装茶叶,应当在散装茶叶容器、外包装上标明茶叶名称、等级、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经营者的名称、联系方式等内容。二是整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等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特别是整治未经许可使用“六安瓜片”、“霍山黄芽”、“舒城小兰花”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行为。三是整治茶叶标签标识含有虚假、夸大宣传等广告违法行为。未经认证,茶叶经营者不得使用含有“绿色”、“无公害”和“有机”茶叶等内容的包装袋(盒)。四是整治拒不履行进货查验等法定义务的违法行为。茶叶经营者采购菜叶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和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还应当查验茶叶标签是否合法、真实,包装是否违法、违规。
 
  整治行动中,该局将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茶叶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按照“先规范、后整治”的原则,对标签标识不规范的茶叶,责令下架退市,采取补救措施后方可销售。对拒不下架退市,销售侵权假冒、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茶叶的,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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